浙江绍兴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(区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):
经研究决定:
提名尉伟峰同志任浙江绍兴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(区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)总经理(试用期一年);
提议免去吴强同志的浙江绍兴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(区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)副总经理职务。
请按公司有关章程办理职务任免手续,结果报区政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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